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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列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2019-06-17 20:01:54 来源: 中新网浙江 阅读 (11217次)
图为:绿水青山,幸福三门。  胡家轩 摄
图为:绿水青山,幸福三门。 胡家轩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14日电 (见习记者 范宇斌 通讯员 叶晨阳)14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入选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名单,成为台州惟一以县级为单位成功申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县(市、区)。

  据了解,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是浙江省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战略举措。

  近年来,三门县重视村民代表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通过不断夯实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根基,为三门基层农村实现有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三门县民政局局长缪世钿表示,“通过创建实验区,我们将标准化村民代表履职,确保村民代表选举合理有效、工作流程清晰明确、联系群众互动便捷、决议内容科学规范、监督村务公正及时和奖惩激励发挥实效,切实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以特约村民代表制度为例,缪世钿谈道:“随着人口流动,部分村外来人口增加、甚至比例‘倒挂’,这样的情况不仅仅三门有,沿海很多地区都有存在。外来人口为本地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有效保障他们的权益,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村庄治理和建设中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对此,三门县制定特约村民代表制度。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村户籍村民,经本人申请、村党组织提名、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同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可以确定为特约村民代表,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缪世钿介绍:“通过落实特约村民代表制度,一方面能使外来人口的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另一方面,能为村庄的发展、建设贡献很多很有价值的建议,甚至连接很多有价值的资源。”

  据悉,不仅是特约村民代表制度,三门县还将通过实验区创建明确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村民代表的监督、管理、培训和履职保障,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几种情形和处置方式,创设村民代表主席团制度和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确保村民代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扎实推进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