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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新入境条例正式生效 收紧多项签证

2017-04-14 17:05:25 来源: 南非时报 阅读 (12113次)

人民网约翰内斯堡5月30日电 (张洁娴)南非最新颁布的《2014年入境条例》于5月26日正式生效。昨日,在比勒陀利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南非新上任民政部部长Malusi Gigaba向公众阐释新条例内容。

新条例取消针对短期逗留人士办理的“许可”,而统一改用“签证”,同时对多项规定进行修改,并废除了若干种签证。

Malusi Gigaba指出,新条例能够帮助南非对移民及入境人士的有效管理,维护国家及国民的安全,并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国家繁荣。

南非政府今年2月14日公布该条例草案,于3月7日前接受公众质询。条例于5月26日生效。有媒体称,此次修订是南非移民法2004年以来最重大的一次修订。

新条例细则摘要如下:

1.明确区分“签证”(visa)及“许可”(permit),凡短期逗留人士均使用“签证”,而“许可”将只适用于永久居留人士。

2.要求孩童必须持有个人护照。

3.首次办理签证必须在所属国办理,而在南非境内只允许做更新及延期。

4.除特殊情况外,持有旅行签证或医疗签证的人士不可在南非境内改换签证类型。

5.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不能申请商务签证。

6.持有商务签证人士所属的在南企业必须至少有60%员工为南非国民或永久居留人士。

7.“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签证”的有效时长将从原本的2年延长至4年。

8.废除“定额工作许可”及“特殊技能工作许可”。新增“关键技能工作签证”。

9.南非企业在提供充足证明后,可为外国人申请“企业签证”,签证有效时长不超过3年。

10.留学签证将严格按照学期或课程的时间发出。

11.“交流签证”持有者(必须在25岁以下)不允许从事贸易工业部限定之外的工作。

12.取消“跨境签证”。

13.“避难签证”有效期为5天,并保证持有者在最近的难民接待处登记备案。

14.逾期逗留者将不会被罚款,但逾期逗留超过一定时长将被列入不良信用名单。

15.运输工具的拥有者或驾驶者必须在其前往南非前提供旅客信息及相应证明。

16.此前关于移民从业人员的规定被取消。申请人需在所属国家以个人名义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