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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律师给你解析“入境注意事项”

2017-04-14 16:55:57 来源: 南非时报 阅读 (12289次)

 开普敦华人警民中心法律顾问解析“入境注意事项”

【首先】入境者要确保自己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2014年的《移民管理条例》对于现行的2011年《移民修正法》中关于外籍人士进入南非边境要持有“有效的护照”的定义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1)护照至少要有两页空白没有用过的夹页;


(2)护照的期限一定要比现有的签证多出至少30天。


【其次】入境者要确认自己是否曾经被列入‘

被禁止的人’的名单:


按照现行的2011年《移民修正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将被列入‘被禁止的人’的名单:


    1、带有各种传染/传播性或者其他已指定的疾病或者病毒的人员;



    2、在南非境内/国外被判处犯有下列罪行或者因涉嫌下列犯罪而需要被缉捕的人员:


    a.灭绝种族

    b.恐怖主义

    c.谋杀

    d.酷刑

    e.贩毒

    f.洗钱

    g.绑架/诱拐



    3、任何人,曾经被遣送过,尚未通过内政部的总监按照规定的程序恢复正常.



这一点要非常值得注意:通常情况下,被移民局遣送回国的人员将会被列入平时大家所说的“黑名单”。外籍人士一旦被列入'黑名单'者,按照现行的《移民法》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能在期满4年之后,通过向内政部的总监提出申请来将自己从'黑名单'上解除,否则,自己的名字将永远的留在南非进出境的黑名单之上。


被列入黑名单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动消失,如果你不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请解除,它将成为你心口的永久的疼。


尤其是在2010年世界杯年前后,为了能够有效地缓解南非各个入境口岸的压力,当时内政部在世界各主要的国际中转站(新加坡,多哈,等等)设置的APP系统。(ADVANCE PASSENGER PRECESSING)


这种预先放行的系统会在这些大的国际机场事先将曾被列入‘黑名单’的乘客拦下,禁止更换登机牌。这也是为什么有人会在新加坡机场就被拒绝更换登机牌的原因。曾经的案例就是当事人在新加坡被拒绝登机后才突然想起自己在10年前曾经在约堡因“非法移民”的原因被内政部列入‘黑名单’后遣送回国。


    4、任何种族仇恨和社会暴力的集团的成员;


    5、任何犯罪集团或者恐怖主义集团的成员;


    6、任何人持有伪造/欺诈性的护照,签证,身份证件;


【第三】入境者要确认自己没有被列入‘不受欢迎的人’的名单;


按照现行的移民法的第三十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将被列入‘不受欢迎的人’的名单:


    1、成为或者有可能成为接受政府救济的人;


    2、被内政部的部长认定会成为不受欢迎的人人;


    3、被法庭认定是不能胜任的人(通常指的是经济上不能自理的人)


    4、未能从破产中恢复的人;


    5、被勒令出境的人(这一点与被遣送有所不同,被遣送通常都是有南非政府出钱来买机票,而被勒令限期出境则是由当事人本人自己花钱买机票回国的!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被列入“不受欢迎的人”的案例很少,因为当事人毕竟没有浪费南非政府的资源而被遣送回国)


    6、逃犯;


    7、任何人在南非境外曾经因触犯刑法而被判刑,没有罚款的选择性,而这种行为在南非有可能也成为一种犯罪。


    8、任何人在南非境内逾期滞留。


    这一点也是2011年的《移民修正法》和2014年的《移民管理条例》中的亮点,即废除了原来移民法中规定的对“逾期滞留者”的行政罚款的处理,加大了惩罚的力度将“逾期滞留者”列为“不受欢迎者”。


2014年的《移民管理条例》规定:


(a)逾期滞留未超过30天,将被列为“不受欢迎者”12个月;


(b)两年之内第二次逾期滞留,将被列为“不受欢迎者”2年;


(c)逾期滞留超过30天,将被列为“不受欢迎者”5年;



虽然内政部提供了针对特殊情况下被列入“不受欢迎者”的上诉/洗白的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所需要的时间和耐心也是另一回事。


【第四】入境者要确认自己没有因为从事与自己的签证上所规定的活动不相符的活动而导致触犯移民法。


这是一个长期以来一直让很多人头痛也是很让人困惑的问题,下面就几种常见的签证所附加的条件而加以解释:


首先要区别“Status”和《Condition/s》


Status:


是指“身份”:按照现行的’移民法‘的规定,外国人在南非一共有12种临时身份和永久居留的身份。比如学生签证,访问签证,商务签证(自聘), 亲属签证, 

退休签证等短期居留身份和永久居留身份。


Condition/s:


是指附加在某一种身份上的条件。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同样是学生签证,但是甲的学生签证的条件的在University of Cape Town上学;而乙的学生签证的条件是在 University of Stellenbosch学习。


同样的道理,丙的工作签证是允许在Pick'n Pay上班,丁的工作签证则只允许他在Shopright打工。


很显然,持有一种身份“Status”而从事另一种身份的活动,或者违反了同一种身份所规定的不同的条件都是触犯了《移民法》而成为“非法移民”。


如果外籍人士在入境的时候无法让边境的移民官员满意你并没有触犯《移民法》,他们将有权拒绝你入境。


换句话说,在入境的时候,如果移民官员对于你的身份产生疑问或者怀疑你触犯了你的签证所附加的条件,他/她将会将你拦下而进行面试来确认你是否因为“身份”或者“条件”而触犯移民法,从而决定是让你入境还是拒绝你入境。



【注意事项】


因此,对于“他聘的工作签证”,当事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公司的名字和自己所在的公司的职务。此外,也要知道自己的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老板的名字等等这些最基本的,最起码的常识。


如果因为某种不可避免的情况而不得不在国内停留久一些,最好在回国之前拿到一份自己所在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还要携带一封用公司的抬头纸(标有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公司的注册号码)开具的证明来说明因为什么原因而需要回国呆多久,预期什么时候回来,回来后还将继续在该公司任原职,公司还会继续接收他/她回来工作。


另一种非常敏感的签证就是与当地人通过结婚或者同居的方式来办理身份的。


长期以来“假结婚”或者“假同居”已经成为内政部最大的关注点,尤其是针对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人的监控已经成为南非各个入境口岸,中国人中也不乏因此被拒绝入境者。


对于“自聘”的商务签证的持有者,目前来看还是比较宽松的。同样,建议随身携带自己的公司的营业执照,自己公司的税务证明。


 

此外,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离境的时候,有时在护照的夹页上会被移民官员写上各种标注,这个问题请查看开普敦华人警民中心微信平台的历史记录中曾经发表的“解析护照上的各种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