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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应对疫情,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都出台了什么举措?

2020-02-07 22:07:28 来源: 非洲时报 阅读 (12236次)

2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分别介绍了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财税及金融政策。

财政部:资金、政策双保障

余蔚平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在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

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有: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

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

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同时,财政部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财政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余蔚平透露称,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央行:保持金融体系充足流动性

潘功胜表示,自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做好金融的支持工作。

一是保持金融体系充足的流动性。按照国务院金融委会议要求,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发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信号,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如期开市,并平稳运行。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确保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开市首日出现大幅调整之后,在过去的几个交易日,股票市场企稳回弹,人民币汇率仍然呈现有升有贬、双向小幅波动的特征。这些表明了中国金融市场韧性增强,中国金融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三是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开设支付、国库、外汇、现金、信贷、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减免相关费用,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和便利性。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加强对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银保监会:多举措帮扶小微企业

周亮表示,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立即行动,下发了文件和通知,按照“跨前两步”的要求部署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银行保险业系统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这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是保障金融服务的安全和顺畅。我们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所有的银行网点进行消毒清洁,确保安全。因为这个地方人员比较多,办事群众容易发生聚集的现象。要求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保障基本的金融需求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特别是鼓励发挥线上的作用,减少人员到实体网点去办事,便捷方便群众。

三是强化对受疫情影响群众的金融服务。要求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给予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四是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企事业单位的金融支持。因为现在口罩、防护服、医药消毒水等生产企业在加班加点工作,金融一定要给他们提供有力的支撑。我们还对接了医院、医疗科研和企业,通过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的通道、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和融资担保等各方合力,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单位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

五是做好对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这些企业遇到了一定的困难,所以我们要求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特别是对于重点疫情的区域,要有区域性的融资政策,更加优惠,加大内部的资金转移定价的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

六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帮助部分上市公司度过难关。积极参与货币市场的融资,适度增加债券的投资,进一步增加理财公司的数量。刚才有记者朋友专门关心合理延长存量资管业务的整改过渡期问题,潘行长也做了回答,我们现在正在从实际出发,做内部评估,会尽快公布。适当提高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比例上限,防范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稳定。

针对不少小微企业因这次疫情影响出现的困难,周亮称,银保监会指导银行、保险机构采取了多种帮扶措施,比如很多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对湖北省内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下调0.5个百分点。而且不少银行还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增加了专项的信贷额度,对逾期的利息给予了减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这是从当前应急的情况来看。

周亮表示,在加强融资对接的同时,对于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服、口罩、消毒用品的企业,特别是疫苗研发企业,银行主动上门为这些企业提供优惠的利率和专项贷款额度,全力保障抗击疫情的资金需求。初步统计,对这方面的重点信贷投放累计已达到了2100多亿元。

同时,还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紧急的支付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应急资金的划转通畅。安排了专属的网点提供特殊服务,有一些人在家隔离了,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困难企业和个人,作出了灵活的还款安排。保险公司也是特事特办,快速理赔、特案预赔、扩大责任范围、简化理赔要求、放宽理赔条件、提高理赔效率,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中的重症患者提供了预付赔款或者是垫付医疗费,解除患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