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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杀女童凶手被收容三年,为何曾一度被放回家?

2019-10-29 15:57:35 来源: 非洲时报 阅读 (14801次)

10 月 27 日,大连警方相关负责人就 10 岁女童被害一案回应记者,目前对蔡某某采取的收容教养是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 案发后警方迅速行动,以最快的速度锁定了嫌疑人。在调查方面形成了非常完整的证据链。目前证实,案件由蔡某某一人所为,其父母并未参与,也不知情。"

10 月 24 日,大连警方发布通报称,依据《刑法》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 14 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法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 10 月 24 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警方负责人告诉记者,案发后,警方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认定的事实精准无误,既不会多也不会漏。" 包括我们在拟定通报前曾与法律专家反复沟通,既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又注意未成年人案件的隐私性。"

他称,根据法律,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大连并无对收容教养措施的审批权限,须报省公安机关审批并于其指定的场所执行。报审期间,办案人员做了大量的取证工作,认定蔡某某的父母没有管教能力,蔡某某符合收容教养的条件。

上述负责人介绍,蔡某某被警方确认作案嫌疑后,曾一度被放回家,但这是因为警方收集的证据不足,衡量其收容教养必要性的工作还未完成。10 月 24 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警方立即对蔡某某实施了收容教养,期限为三年。

此前,有媒体称其被关押在辽宁省少管所——辽宁省唯一关押改造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单位。上述警方负责人否认了这一说法,并称蔡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服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