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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研经费将实现跨境 鼓励港澳高校申报

2018-08-15 15:40:30 来源: 非洲时报 阅读 (10007次)

要素资源的高效配置、自由流动,一直被认为是决定湾区经济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广州市即将发布的“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可牵头或参与申报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并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园区或南沙自贸片区就业创业,经贸保护、金融合作、专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和港澳法律体系全面对接。广州正计划通过系列措施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无障碍跨区域自由流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共同体。

记者从广州市科创委获悉,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广州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即将正式发布,提出广州打造全球创新资源聚集配置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主引擎,到2020年末,科技创新重要指标在“十二五”末基础上翻一番,创新型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创业创新人才更加集聚,创新中心门户地位日益显著,初步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三年初步建成科技创新中心

记者浏览“行动计划”发现,在广州集聚体现国家战略的大科学装置、大科学研究中心、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各方面创新资源的规划中,有不少穗港共建项目。广州还注重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协同打造湾区科技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和全球化创新利益共同体,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促进“一带一路”联合创新等。到2020年末,国际知名合作夥伴20家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5家以上,海外研发中心6家。

关于港澳科创业界一直关注的科研经费跨境问题,“行动计划”也明确将“推动市财政科技经费跨境进入港澳地区合作研发,推行科技创新券跨地区使用试点,支持广州地区科技中小企业与港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鼓励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参与申报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并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同时,广州还将推进穗港澳法律规则对接,统一行业标準和认证标準,在经贸保护、金融合作、专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和港澳法律体系全面对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无障碍跨区域自由流动。

促进创新要素无障碍流动

香港的专业服务水平向来享有盛名,广州在“行动计划”中也提出要引进港澳地区优质科技中介服务和管理人才,带动科技服务业升级发展。为了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前来广州,“行动计划”允许港澳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园区或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管理机构申请在“双自”区域就业创业。此外,广州还将打造港澳技术成果产业化聚集区、高端产业对接核心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共同体。

广州征集“未来独角兽”企业

图:暨南大学的团队参加在南沙举行的微软“创新杯”广州地区总决赛/资料图片

2018(第二届)发现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项目启动会13日在广州举行,活动将挖掘一批批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以及一批值得培育的“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并为政府部门制定分类扶持优秀企业的政策提供参考。

根据征集标准,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已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具有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企业均可参加,其中“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在5000万至10亿美元之间。入选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等更高一级的政府资质认证等支持措施。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王桂林表示,广州是一块投资热土,政府将在利用好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做好服务和引导,希望通过政府的引导将企业与资本人才对接,号召金融企业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不断产生新的“独角兽”企业。